SBIR創業概念海選(Stage1)地方組
受理期間:依每年度公告為準,最近一期為自 110 年 6 月 28 日(一)至 110 年 7 月 9 日(五)17:30 止
申請對象與資格

申請公司需為成立五年內之新創中小企業。

  1.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2. 自成立後從未獲得政府創業獎/補助計畫者,且應於提案內容中敘明團隊過往相關研發實績與經驗,政府創業獎/補助計畫包含下列計畫: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創業概念海選計畫-創意海選(Stage1)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創業概念海選計畫-創新擇優(Stage2)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
    •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創業補助
    • 小蘋果園育苗培育實踐計畫
    • 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
    • 經濟部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 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 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 於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就本獎勵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 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 申請公司為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 50%以上(含)者。
計畫目的

鼓勵國內新創企業創業創新構想,強化團隊具體價值創造,帶動企業整體營收以及活化產業加值活動,協助國內新創企業追求成功商業化、事業化。

類別與補助經費簡介
  1. 技術創新突破類:具技術效能、技術關鍵或前瞻技術;所提計畫之技術具供應鏈效果。
  2. 服務開發應用類:計畫內容為與現有市場產品差異性、預期市場評估、具國際市場性。
  1. 本計畫獲獎後契約執行起迄共4個月。
  2. 獎勵件數以 100 案為上限,每案獎勵金 20 萬元。
申請方式

本計畫採全面線上報名,連結網址:https://stage1.sbir.org.tw/Home/login

計畫來源

SBIR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網站 (網址:https://www.sbir.org.tw)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
洽詢電話:0800-888-968 / (02)2391-1368
傳真號碼:(02)2391-1231
Email:sbir1@admail.cs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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